关于2019年中秋节放假的通知

来源:党政办公室发布时间:2019-09-12

校直各单位:

根据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9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》精神,结合我校实际,现将中秋节放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
一、放假时间

9月13日(星期五)放假,与周末连休。

二、有关要求

(一)加强安全教育与安全稳定检查。保卫处要牵头开展安全稳定工作检查,重点检查校园及周边环境、校舍和在建工程,全面排查风险隐患;各部门、各院系要对师生员工集中开展安全教育,各院系要组织好节日期间在校学生的活动,安排好学生学习生活,要准确掌握节日期间离校外出学生的去向和返校情况;认真做好节日期间安全稳定工作,切实提高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紧急避险能力;学生处、研工部和后勤管理处、后勤与基建管理处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节日期间的服务工作,安排专人负责,保证在校教职工和留校学生正常的生活学习条件。

(二)后勤服务集团、校医院要做好后勤服务、公寓管理和医疗保障等工作,对食品安全和卫生防疫工作要高度重视并做好相关应急预案;各单位畅通信息报送渠道,如遇重大突发事件或重要紧急情况要立即向有关领导请示,同时向党政办公室报告,及时采取措施妥善应对,切实维护校园稳定安全。

(三)要进一步强化组织观念,严格执行外出请假报备程序。同一学院(系)书记、院长(主任)原则上不能同时离开驻地外出。北京校部学院主要领导离京外出的,书记须向周坚书记请假、院长须向杨勇平校长请假;其他中层干部离京外出的,须向分管校领导请假。保定校区各系主要领导离开保定外出的,书记须向郭孝锋副书记请假、主任须向律方成副校长请假,其他中层干部离开保定外出的,根据部门职能分别向郭孝锋副书记或律方成副校长请假。所有请假均需要在学校中层干部请假备案系统中报备。对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告、不如实报告或隐瞒不报的,学校将严肃处理。若遇重要事宜需经会议讨论的,学校将随时召集,相关人员无特殊情况一般不得缺席。

(四)各单位值班人员要严格遵守学校关于加强值班工作的相关规定,严肃值班纪律,做好每日值班记录、畅通信息报送渠道。国庆相关活动期间,校领导在岗带班,各院系主要负责同志要在相关工作岗位在岗带班。如遇有重大突发事件或重要紧急情况要立即向有关领导请示报告,并及时采取措施妥善应对。

北京校部:

总值班室设在国际交流中心120房间

值班电话:010-51976012,传真:010-51976120;

保卫处24小时值班电话:010-80793110

保定校区:

总值班室设在培训中心227房间

值班电话:0312-7522427,传真:0312-5012214

保卫处指挥中心值班电话:0312-7522434,0312-7525187。



2019年9月11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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