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学术规范指南(征求意见稿)
发布时间:2015-12-09 浏览次数:
序
多年来教育部一直致力于加强学术道德和学风建设,先后印发了《关于加强学术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》(2002)、《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学术规范(试行)》(2004)、《关于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 进一步加强学术道德建设的意见》(2006)、《关于严肃处理高等学校学术不端行为的通知》(2009)等一系列文件;出版了《高校人文社会科学学术规范指南》(2009);成立了学风建设指导机构,开展了多方面的工作。从总体上说,高校的学风是好的,广大教学科研工作者献身科学,无私奉献,体现了良好的师德风范,维护了高校教学科研人员的学术声誉和良好形象。但是我们也必须清醒地认识到,高校学术失范、学风不正现象仍然存在,学术不端行为也时有发生,还比较严重。对此,我们必须旗帜鲜明、态度坚决,采取切实有力的措施,及时纠正,决不能任其滋长蔓延。
加强学术道德和学风建设,遏制学术不端行为,必须惩防并举、标本兼治,自律与他律相结合。自律:要通过教育引导,提高思想觉悟,借助道德力量,使之不愿违背学术道德。他律:一方面要加强制度约束,规范学术管理,借助制度力量,使之不能违背学术道德;另一方面要加强社会监督,形成社会舆论,借助社会力量,使之不敢违背学术道德。对于学术不端行为,惩治要严,使其付出极大代价,从而消除任何侥幸心理。总之,培育优良的学风,倡导严谨规范的学术行为,营造良好的学术环境,学者自律是根本,制度建设是保证,社会监督是基础。
科学技术的发展过程,既是学术和技术思想创新的过程,也是学风建设的过程。加强学术道德和学风建设,对弘扬科学精神、促进科学技术发展、净化校园文化、提高人才培养质量、引领社会风尚,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。高校要大力宣传优良学风和高尚师德典型人物的优秀事迹,发挥好身边榜样的教育激励和示范引导作用。对于教师和学生,要进行专门的学术规范培训教育,一方面提高认识,加强自律;另一方面也要促使他们知晓学术规范,自觉遵守。
《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学术规范指南》是一本指导性的简明读本,希望它的出版能对高校教师、学生及教育管理人员提高学术道德修养,促进教育和科学技术的健康发展,起到一定的作用。
教育部科学技术委员会
2010年3月
前 言
加强学风建设,遏制学术不端行为,打击学术腐败现象已是社会舆论所向,必须予以重视。要做到防患于未然,首先要着眼于教育,使高校教师、学生和科研人员能自觉遵守学术道德,增强自律意识,这就是我们编写此书的目的。
在学术不端行为中如何区别哪些是明知故犯?哪些是由于不了解学术共同体中应当普遍遵循的规范而犯的过失?譬如“一稿两投”甚至是“一稿多投”的现象时有发生,这是不符合学术规范的。但是在不同文字的两种期刊或是在同一期刊的两种文(字)本中是否可以发表呢?对此就有不同的看法。又如,在写综述时,大部分的内容都是前人或别人做的研究工作,这时,“引用”和“抄袭”怎样区别呢?再如,在编书时更是“天下文章一大抄”,整段整段地引用他人的资料,或是从他人编写的书中转摘过来,这算不算是学术不端行为?希望读者在这本书中能找到答案。
本书的正文共分四个部分:一、基本概念。对“学术共同体”、“学术规范”等概念作了较为详细的叙述而不仅是简单的定义;二、科技工作者应遵守的学术规范。对在具体的科学研究过程中,从项目的申请、实施、成果的发表到后续的学术评价、学术批评等作了原则性的说明;三、学术规范中的相关规定。对如何正确使用“引用、注释、参考文献”,综述中的“综”和“述”的要求,以及“编、编著及著”的区别都一一作了介绍;四、学术不端行为的界定。对抄袭、剽窃、伪造、篡改、一稿多投、重复发表等不端行为做出了明确的界定。
这本《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学术规范指南》是教育部科学技术委员会学风建设委员会组织编写的,尽管在出版前曾多方面征求过修改意见,但其中还会存在缺点和不完善之处,我们希望读者和使用单位继续提出修改意见,及时反馈,以利改正。
教育部科学技术委员会学风建设委员会
2010年3月
说 明
1.关于书名。本书最初编写的名称是《高等学校自然科学学术规范指南》,原因是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学风建设委员会已于2009年编写出版了《高校人文社会科学学术规范指南》。在对本书初稿征求意见时,工程类院校的老师们提出工程技术不属于自然科学,建议书名改为《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学术规范指南》(现名)。但是科学技术中的“科学”,从概念上说也包括人文科学和社会科学。好在《高校人文社会科学学术规范指南》出版在先,而且在该书的“说明”中也明确指出:“(指南)适用于在我国高校从事人文社会科学学术研究的教师和学生。”
2.本书的定位。本书的书名已说明了定位:一是“高等学校”;二是“科学技术”(自然科学与工程技术);三是“学术规范”,即从事学术活动的行为准则;四是“指南”,是一本指导性的,却是在实践中可操作的简明读本。
3. 适用范围。原则上,本书的适用范围是高校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类即理、工、农、医专业的教师、学生、科研和管理人员。但是教育界、科技界、学术界的教学科研人员有许多是交叉的,他们都属于某个“学术共同体”,都应遵守该共同体的共识和惯例,从这个角度讲,使用的范围可能会超出高校。
4.关于“案例”。本书的第一稿(征求意见稿)有一节是关于“中外学术不端行为的案例”。由于牵涉到单位和个人,在征求意见过程中去掉了。因此在第二稿(讨论稿)中就没有出现。后来又有意见说,还是要把“案例”加上,以儆后人,而且使有关内容更有说服力。“案例”可把国内的有关单位和人名隐去,但这样处理后仍有问题,如“当事人×××在××大学……”不但读起来不舒服,而且在了解事实经过后,这个当事人是谁,某大学是哪所学校,也就不言而喻了。后来在第三稿(终审稿)中,就目前高校学术活动中常见的一些现象以“问题和讨论”的方式提出,也算是本书的一个特色。
5.“学术不端”行为的程度问题。在征求意见过程中,有的专家认为学术不端行为表现形式不同,情节有轻有重,但《指南》没有区别情节轻重。我们认为,《指南》是一本指导性的简明读本,它提出了在学术活动中哪些是规范的行为,哪些是不规范的行为。至于情节的轻重和对学术不端行为的处理,各高校应制定相应的条例和规定来解决这一问题。《指南》不是指令性文件,更不具有法律、法规的作用。
6.关于《指南》是否要在高校范围内宣讲问题。由于各高校的情况不同,有的高校对学术道德问题已专门开设了课程,有的在德育课中已有相关内容的介绍,因此是否对《指南》要求组织宣讲,不做硬性规定。我们曾作了试点宣讲,把重点放在学术规范中的相关规定和学术不端行为的界定,在两学时内讲完;再结合具体案例有一个学时进行讨论,效果更好。